校園二手書拍賣活動實施說明
96年12月26日館務會議通過,97年1月24日正式實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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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 | 活動對象:本校師生 | ||
貳、 | 交易物:中、外文有版權的教科書及與教學相關的書籍。 | ||
參、 | 活動時間:每學期辦理常態性「二手書拍賣」活動,於學期末最後一週及學期初第一週收書;學期第二週進行賣書。 | ||
肆、 | 活動規則: | ||
一、 | 收書規定:須先於臺東大學校園二手書系統登錄書籍資料,並於收書時間內將書送至圖書館。 | ||
二、 | 收書地點:臺東大學圖書館及知本分館服務櫃檯。 | ||
三、 | 收書原則: | ||
(一)、 | 以中、外文有版權的教科書及與教學相關的書籍為主。 | ||
(二)、 | 圖書須有版權及價格註記。 | ||
(三)、 | 圖書封面及內頁須清潔完好;裝訂不全、外觀明顯破損、內容明顯缺頁、劃記嚴重、皺摺、受潮或發霉污損等其他不良狀況者不收。 | ||
(四)、 | 電腦類書籍須最近3年內出版者。 | ||
(五)、 | 凡國高中升學參考書、各類宣傳品、小冊子、舊書商或出租書店汰舊書籍、各機關學校藏書或報銷報廢資料等皆不收。 | ||
(六)、 | 凡違反法令、善良風俗或盜印、盜版、盜錄、盜拷之圖書資料及本館認定不宜買賣者一律不收。 | ||
伍、 | 圖書館寄賣作業說明: | ||
一、 | 募集可供再使用書籍,可於開館時間交於圖書館流通櫃臺(含總館及知本校區圖書分館)。 | ||
二、 | 限中、外文有版權的教科書及與教學相關的書籍。 | ||
三、 |
於東大校園二手書系統登錄書籍資料,並於收書時間內將書送至圖書館。 對於書本裝訂不全、外觀明顯破損、內容明顯缺頁、劃記嚴重、皺摺、受潮或發霉污損等其他不良狀況者,工作人員得委婉拒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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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 因二手書新舊程度會因時間及買賣雙方的認知而不同,勿以全新的品質看待。請買方同意再購買,以避免不必要之糾紛。 | ||
五、 | 賣方自訂售價,唯不得高於定價七折以上,書籍售出後取款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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純屬寄售服務,書售後即付現予賣家,並請賣家填寫收購單和簽名,以供查存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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售出之圖書,圖書館發E-mail通知賣家到圖書館領取現金,通知方式一律以e-mail方式,不再以電話通知。 | ||
六、 | 未成交之圖書處理說明 | ||
未售出書籍,典閱組將以E-MAIL通知賣家,並在現場張貼告示,公告三十天內未向圖書館取回者,圖書館將視同捐贈,由圖書館全權處理,賣家不得要求價金賠償。寄售圖書於活動期間遺失者,以「售價」同額之書籍或文具賠償。 | |||
七、 | 買方完成交易手續後,不得以其他因素為由,要求退書還款。 | ||
八、 | 每筆交易資料完備後,典閱組存查,作為日後改進參考。 | ||
陸、 | 其他事項: | ||
一、 | 透過網站平台上自行交易者,買賣雙方須各自承擔風險,圖書館不提供任何擔保責任。 | ||
二、 | 本辦法受理各方意見之電子信箱為 cir@nttu.edu.tw 。 | ||
三、 | 本辦法施行後,得隨時修正公告之。 |